面对裁员,六次面谈,为何我最终放弃争取2N的机会?
裁员现象的普遍性
- 近年来,裁员事件频繁发生,许多企业提出的N+1赔偿方案似乎已成为常态。然而,职场中有些员工有时会变成“精神资本家”,认为N+1的赔偿已经足够,进一步的索求则显得贪婪。在某些外企,只要开出N+1以上的赔偿,许多人便感恩戴德,纷纷表示赞赏。
无过错裁员的法律规定
- 然而,值得注意的是,在员工无过错的情况下,企业应与员工协商一致,才能算作正常裁员,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裁员。
选择接受N+1的原因
- 许多人选择接受N+1的赔偿,主要是因为维权成本高,时间和精力有限。个人与集体对抗无疑是一项艰巨的任务,虽然可能最终能拿到2N,但这也只是法律规定的应得权益。公司并不会因此受到额外的处罚,反而可能浪费我们的时间和精力。
六次面谈的经历
- 经历了六次面谈,期间公司并未找到我任何过错。最终,他们以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,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”为由,粗暴地向我下达了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》,只愿意支付N+1的赔偿。这个理由显然不成立,因为这是一家盈利良好的上市公司,官网上仍在招聘相同岗位的员工。
律师咨询的结果
- 在咨询了两位律师后,他们的意见是,这份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》大概率是合法并能生效的。这意味着我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将按照通知书上的时间解除。本来,我可以凭借这份通知书去劳动仲裁,主张违法解除以争取2N的赔偿。但我面临一个尴尬的情况:我的股票即将在下周归属,而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却在前一天。
股票威胁的困境
- 上市公司授予员工的股权激励通常是额外的激励措施。公司的HR通过威胁回收我的股票,迫使我接受N+1的方案。而N+1的赔偿金加上股票的价值,实际上超过了2N的赔偿。
最终决定与总结
- 从公司的角度来看,他们宁愿在股票上给我更多,也不愿意让我获得超过N+1的赔偿,因为这样会导致其他员工效仿。他们宁愿让我打官司,也不直接给予我更多的补偿,也是为了让后续员工知难而退。
- 经过深思熟虑,我最终决定接受N+1的方案,维权的尝试未能成功。
最后的思考
- 面对未到期的股票威胁,心情复杂。
- 关于能否要回股票,律师没有给出太多乐观的支持。
- 拖延一两年才能拿到2N,而股票大概率无法追回。
- 综合收益来看,N+1加上股票的总值还是大于2N的赔偿。
结尾提问
- 以股票威胁签署的协议是否算作逼迫?这样是否可以认定为无效?那么有没有律师愿意为我打一场官司呢?
图片

- 2013-2014赛季英超联赛第36轮利物浦对阵切尔西比赛的上半场补时第4分钟
名言
- Where there is no struggle, there is no strength.
- 没有斗争,就没有力量。
面对裁员,六次面谈,为何我最终放弃争取2N的机会?
You need to set
install_url to use ShareThis. Please set it in _config.yml.